根据省文物局《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博物馆领域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苏文物博〔2022〕37号)文件要求,我局立即组织辖区内所有备案博物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并2022年9月完成辖区内14家备案博物馆的全覆盖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、检查对象
(一)2022年9月14日,检查对象:新四军纪念馆、
中国海盐博物馆(盐城市博物馆)、盐城市水街酒文化博物馆、江苏淮剧博物馆、盐都区博物馆;
(二)2022年9月15日,检查对象:东台市博物馆、
大丰区野鹿荡本场人文化博物馆、盐城市大丰区上海知青纪念馆、大丰区博物馆、施耐庵纪念馆;
(三)2022年9月16日,检查对象:建湖县博物馆、
中共华中工委纪念馆、阜宁县博物馆、滨海县博物馆。
二、检查事项
(一)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;
(二)藏品征集、建档登录备案;
(三)馆藏珍贵文物修复、复制、拓印;
(四)馆藏珍贵文物借用、调拨、交换,展陈、展览备案;
(五)更换法人以及相关保管员;
(六)藏品交接与登记。
三、检查情况
(一)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。辖区备案博物馆基本建立了关于藏品出入库,藏品提用、借用,文物库房管理等的制度,藏品库房钥匙管理等各项制度,并严格执行。
(二)藏品征集、建档登录备案。辖区备案博物馆按照规定开展藏品征集工作,科学规范管理藏品,总账清晰,分账准确,科学编目。馆藏文物的相关账册档案、鉴定表齐全。
(三)馆藏珍贵文物修复、复制、拓印。辖区备案博物馆严格遵守关于珍贵文物修复、复制、拓印的相关规定,履行相关报批、实施、验收程序,资料档案齐全。
(四)馆藏珍贵文物借用、调拨、交换。辖区内备案博物馆珍贵文物涉及借用、调拨、交换情况较少,新四军纪念馆近年有借展情况,备案流程规范,手续台账齐全。
(五)展陈、展览备案。辖区备案博物馆展览协议、展览大纲、展览展品目录、展览文物图片、展览现场照片资料、展览宣传情况等展览档案资料完整。大部分馆及时规范地进行了基本陈列、临时展览备案工作。
(六)更换法人及保管员及藏品交接登记。辖区备案博物馆严格遵守《博物馆条例》规定,近三年,辖区内共有3家博物馆涉及法人、藏品管理员更换,均办理了藏品交接登记手续。
四、问题及整改措施
经检查抽查,目前我市藏品管理总体较好,但也存在一些问题。主要有个别珍贵文物档案资料不够完善;文物定期巡查记录不够详细;馆藏文物修复缺少前瞻性;报批备案材料不够完整等问题。
我局已督促各县(市、区)文物行政部门、各博物馆积极履行职责,在检查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藏品管理要求对存在问题逐项整改,补充完善相关制度和台账资料,再次核对三级以上珍贵文物信息,逐项补充完善,确保上报省局、市局备案信息的及时性、准确性。同时,全面排查藏品管理安全隐患,库房安防、消防、电路电器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,加强文物安全责任和文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,确保藏品管理安全,更好发挥文物作用。
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
2023年3月15日